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
公告
(2020)粤17破2号
本院受理阳春市金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依法指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。因阳春市金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基本分配完毕,经管理人申请,本院于2025年11月13日终结阳春市金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
公 开 人:阳春市金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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